(采购编号:GZCY2010HG03011C)
各投标人:
我公司就2010年6月8日发布的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风光互补路灯采购(重招)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(采购编号:GZCY2010HG03011C)内容作如下澄清、说明和补充规定。
一、应更正内容
1、招标文件第五章:投标文件格式第44页“格式4 项目实施方案”,第4.1点“4.1 详细的工艺说明及系统组成”中“材质的选用、组件的应用、控制仪表、控制阀门和控制系统等的阐述对本系统的稳定重要,需提供相应的产品目录。”
2、招标文件第五章:投标文件格式第47页“格式6 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” “注:请附上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 (政府采购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) 等证明文件(复印件),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。”
二、更正内容
1、招标文件第五章:投标文件格式第44页“格式4 项目实施方案”,第4.1点“4.1 详细的工艺说明及系统组成”中“材质的选用、组件的应用、控制系统等的阐述对本系统的稳定重要,需提供相应的产品目录。”
2、招标文件第五章:投标文件格式第47页“格式6 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” “注:请附上项目合同或验收报告 (政府采购项目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) 等证明文件(复印件),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。”
三、更正日期:2010年6月23日
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。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,以此更正文件为准。
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,在文末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。确认已收到本通知,特此通知。
四、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式
1、采购人联系方式
采购人名称:增城市新塘镇人民政府
采购人地址:增城市新塘镇府前路38号
采购人联系人:李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: 13928965566
2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: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地址: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
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:陈小姐 联系电话:020-22263173 传真:020-87697665
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二○一○年六月二十三日